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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持的一项教育部重点课题通过结题鉴定

作者:教务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9/17 11:22:43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5年7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鉴定等级公告”,总共94项成果鉴定等级如下:良好28项,合格53项,免于鉴定2项,暂缓结题11项。其中,由我院雷久相教授主持,邓志革、颜莉芝、朱双华、刘明星、陈钢、陈慧芝、张奕、谭震参与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高职教育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研究”(批准号DJA100318)获得合格等级(证书号34330)。
     课题着眼于当前湖南高职教育的发展实际和湖南两型社会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现实需求,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和行动研究法,开展高职教育与两型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高职教育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现状及问题研究、高职教育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途径与策略研究;深化了对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的理性认识,建构了高职教育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理论框架,调研分析了湖南省高职教育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实证研究了湖南汽车工程职院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践探索。课题组共发表成果论文18篇,其中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7篇,理论成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湖南汽车工程职院自2010年开展课题以来,取得了突出的实际效果和辐射作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所有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成果的最终鉴定工作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成果要求上,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提交的研究总报告不少于3万字,成果公报6000-8000字。在鉴定标准上,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作为专家评价的参考标准;鉴定组织者根据5位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分数,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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