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办发〔2014〕4号
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
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营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厅委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
1.精简文件简报数量。厅委机关每年下发文件的总数要按照2013年的标准从严控制。今后每年发文数只减不增,保持文件总量适度。厅委机关只保留《湖南教育快讯》一种简报,各种阶段性、专项性活动需印发简报的,应以《湖南教育快讯·××××专刊》的形式印发。
2.严格发文要求。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及已经在会议上印发的经验交流材料,一般不再以文件形式印发。可以通过当面协商或者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等方式能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再制发文件。已经由新闻媒体公开发表的事项,不再印发简报。压缩事务性文件,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减少审批类文件,规范政策性文件。
3.控制文件规格及印发范围。能以厅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一般不以厅委名义印发。对外单位来文征求意见反馈、同级部门公务往来、日常工作通知部署等事项,能以便笺、“白头”等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对教育部相关司局及部直属单位布置的工作总结类材料,一般以厅对口业务处室名义或厅便笺形式上报。严格执行文件印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不得随意加印文件。
4.提高文件质量。文件起草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语言精练。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倡导“短实新”文风。公文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送上级机关及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请示、报告,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简报要短而精,每期一般不超过3000字。分管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对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切实负起审稿和签发责任。
5.提高办文效率。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湘办发〔2012〕40号)、《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公文处理规定》(湘教发〔2013〕45号),规范公文拟制、会签、审核、签发和印制等各个环节,加快文件会签审核、校对、付印、分发速度,缩短流转时间,确保办文工作高效有序。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湖南省教育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湖南教育政务网,提高文件传输效率,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文件处理时效。
二、精简和规范会议
6.减少会议数量。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厅委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厅委机关每年的会议总数要按照2013年的标准从严控制,今后每年会议数只减不增,保持会议总量适度。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制度,处室需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在每年年初提出申请,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方可召开。除教育部、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因紧急情况临时需要召开会议之外,不得召开计划外的会议。认真执行无会周制度,每个月的最后一周为无会周,除重大紧急事项外,厅委不安排会议,确需召开的,须报厅委主要领导批准。
7.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减少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大会和现场会一般只开到市州教育部门和高校一级,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可根据需要直接开到基层。各处室召开的会议,一般只请下级单位对口处(科)室负责人参会,确有需要时,可请下级单位分管领导参会。除年度教育工作会议或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部署召开的会议之外,其他会议一般不请下级单位主要领导参会,不邀请厅委主要领导和省领导出席会议。各类会议一般不邀请省领导接见会议代表,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的,应在会前报厅党组批准。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
8.提高会议实效。各类会议要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解决问题。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话。要严格控制会期,单个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的一般不超过一天半,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
9.创新会议形式。能采用其他方式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开会部署。除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之外,其他全省性会议原则上以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特殊情况需召开大会或现场会的,应报经厅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要避免层层开会。工作内容相近、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应当合并套开。
10.节约会议成本。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在风景区、度假区开会,不得借召开会议之名大吃大喝和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消费娱乐、旅游观光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会场的安排和布置等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节约开支,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各类会议只提供茶水,不摆设水果、香烟等。
11.严肃会议纪律。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务求实效。严禁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顶替。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信设备,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保持会场良好秩序。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须书面报告会议主办单位,由会议主办单位按程序请示报批。
三、加强督促检查
12.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13.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文风、改会风。厅办公室负责对改进文风会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抄送: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