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湘语〔2014〕2号
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语委各成员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5日至9月21日是第17届全国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4〕2号)精神,为做好本届推普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二、主要内容
(一)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在株洲市举办重点宣传活动,并联合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举行湖南省“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各市州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宣传、教育、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继续制发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并联合湖南教育网举办语言文字网络知识竞赛,向社会宣传普及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各市州和各行业系统也可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地特色,自行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并积极联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第17届推普周的宣传报道。
三、工作要求
(一)紧扣主题,务求实效。今年适逢新中国成立65周年,本届推普周以此为契机,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加宣传效果。
(二)加强统筹,城乡并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同时,加大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普工作的力度,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三)着力创新,厉行节约。要继续把全面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抓手,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拓宽活动载体和途径,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四、相关事项
(一)各市州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会同宣传、教育、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尽快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活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进行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7月30日前、10月15日前报送省语委办。
(二)各地教育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开展推普周相关活动,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和“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结合起来,提升活动成效。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联系人:殷劭;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03359;电子邮箱:hnyuweiban@163.com。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