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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市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比武株洲职院实施方案

作者:刘光明 文章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5/02 22:39:24

2005年株洲市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方案
  2005年株洲市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定于11月下旬举行(竞赛具体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和学院的知名度,力争团体总分保二争一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2005年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技能训练组。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
顾  问:颜丽芝
主 任:邓志革
副主任:陈忠林
成  员:刘光明 刘明星 刘海雄 谭立志 刘海渔             陈光强、刘平国 吴国铃  
办公室:
主 任:陈忠林
副主任:刘光明 刘明星 刘海雄 谭立志 刘海渔 
陈光强
刘平国 吴国铃
成 员:黄迎童 黎日红 罗麦丰 刘平原 王玉芹
职 责:1、负责大赛的宣传、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2、每周至少与各位指导教师进行两次沟通。
(一)、竞赛工作综合组:
组 长:刘光明 副组长:邓桂清
成 员:黄迎童 肖彩云 贺 玲
职责:

1、主要负责制定、组织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2、布置和安排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3、负责与各专业系的日常沟通和协调;
4、检查了解掌握各竞赛工种的训练进展情况;
5、负责与市教育局、劳动社会保障局、赛点学校、各参赛学  校的沟通等工作。
(二)、宣传组:
组  长:吴国玲
副组长:朱双华 段卫平 刘刚跃 杨 洋
成  员:黄纯波 王小刃 谭继斌 孙念恒
职 责:做好校园内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具体要  
求:   
1、收集、整理和汇总大赛技能训练的宣传报道资料;
2、抓好各班级的板报宣传工作;
3、做好校园内标语横幅的宣传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平国
成  员:解 娟 旷光裕
职 责:负责参赛人员、工作人员的车辆安排,并落实就餐、喝水等具体细节问题。
(四)、技能训练组:
组  长:各专业系主任
成  员:各指导教师(具体名单附后)
职 责:负责各具体工种的理论、实际操作的训练,确保目标的顺利完成
1、机电训练组指导教师:
 数控车工:罗 昊
 工具钳工:理论 陈 琨 实作:曾祝峰
 焊  工:理论 李民安 实作:曾祝峰
2、电子训练组指导教师:
维修电工:王 群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理论:肖炎根 实作:令狐昌伟
3、计算机训练组指导教师:
 计算机操作员:杨志茹
4、经贸训练组指导教师:
前厅服务:李凌眉
客房服务:阳 勇
二、竞赛具体实施
(一)、组队:

 学校组织一支代表队,分三个赛区参赛,具体构成如下:
1、总领队:刘光明(兼株洲职工大学领队)
  株洲县职业中专领队:邓桂清 陈光强
  湖南工业高级技工学校领队:黄迎童
2、教练:负责各实际操作的指导教师
3、参赛选手
(二)、竞赛日程安排:
1、开幕式:地点:株洲职工大学(工业学校)学术报告厅
时间:2005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
2、理论考试:2005年11月25日(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实际操作:待定
4、闭幕式:待定
(三)、竞赛地点安排:
1、 理论考试:
集中考试,地点待定。
2、 实际考试:
① 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  株洲县职业中专
② 焊工职业(工种) 湖南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③ 数控车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  株洲职工大学(工业学校)
三、奖励与要求
(一)、奖励(专业系)

职业(工种)团体平均总分取得市前两名的系,给予2000元奖励,未达标的系,扣1000元考核奖。
(二)、奖励(指导教师)
1、 学生获得第一名,奖励指导老师2000元;
2、 学生获得第二名,奖励指导老师1500元;
3、 学生获得第三名,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
4、 每获得一高级工,奖励指导老师400元(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学生)
1、 学生获得第一名,奖励800元;
2、 学生获得第二名,奖励600元;
3、 学生获得第三名,奖励500元;
4、 学生获得第四名,奖励400元;
5、 学生获得第五名,奖励300元;
6、 学生获得第六名,奖励200元;
7、 学生获得高级工证,奖励100元。
(四)、要求:
1、 专业系参照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制度定出强化训练计划并报与实训 中心;
2、 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课时;
3、 参赛学生最少不能少于4人/工种,尽量多报参赛选手,以增加团体总分。
四、课时工资计算
1、 同时指导理论和实际的教师, 10人以上(不含10人),1500元/工种; 5-10人,(不含5人)1200元/工种;3-5人,1000元/工种。
2、 只指导理论或只指导实际的教师,按折半计算;
3、 所指导的学生团体专业总分未进市入前两名的教师课时工资折半计算。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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