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株洲职院工会和组织宣传部联合举行“庆国庆60周年,迎校庆6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建国60周年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展现株洲职院的发展历程,和株洲职院人昂扬的精神面貌和高雅的艺术素养,进一步加深广大师生员工对祖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学校历史渊源、文化底蕴和跨越式发展状况的了解,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
二、活动组织
1.活动时间:2009年9月—10月
2.参赛人员:全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职工, 全校学生
3.组织方式:由院工会和组织宣传部牵头,与学工处、院团委组成活动办,负责活动策划和组织落实。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二),何济泓老师为联络员(电话:22625836,E-mail: hjh6577@163.com)。
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工会、各系团总支具体负责宣传发动、作品收集和报送。
接受各参赛者个人报送作品。
三、比赛项目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健康向上,能表现爱国爱校的情感,尤其是能如实反映职院发展的历程和职院人的精神风貌;
2.参赛者可报多个参赛项目,但每位参赛者每个项目限报2项作品;
3.参赛者应按比赛要求的规格提供参赛作品,并须在作品的右下方注明自己的姓名,所在单位。未按比赛要求规则提交的参赛作品,将无评奖资格。
4.参赛者应恪守诚信原则:一经发现为非本人创作的参赛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对于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金的,将予以追回。
(二)各比赛项目具体要求
1.书法
(1)毛笔或钢笔字书法作品均可,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由参赛者自选;如以草书、篆书体参赛的作品需提供释文。
(2)比赛作品毛笔以四尺竖幅为宜,硬笔用A4纸。
2.绘画
(1)国画:四尺三开;
(2)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版画、素描:四尺四开;
(3)卡通画:四尺四开或短篇4格(每格16开)两种规格。
3.摄影
(1)参赛作品自行冲晒,限定尺寸5-10寸(不装裱)。黑白、彩色均可;数码相片还需交jpeg格式的电子文档,以便保存资料,不收底片。
(2)内容:反映祖国60年辉煌成就,侧重于反映我院发展建设历程,以及展示发展建设成果为主题的人文、环境、风光等。
(3)参赛作品须提供作品名称、使用相机、镜头、光圈、快门速度等技术数据,以给观众提供更多信息。
4.征文
(1)围绕“我与祖国共奋进”这一主题。体裁不限,字数在1000左右,诗歌在200字以内;
(2)格式要求:
标题:小三,黑体,居中
正文:小四,行距20磅,宋体
落款:个人信息,联系电话,邮箱;
(3)凡参赛作品一律需交电子文档及打印稿各一份。
四、作品征集及评比
1.在职教职工参赛者将作品交至所在分工会,离退休职工参赛者将作品交至人事处,学生参赛作品交各系团总支、各分工会、人事处、团总支将所收集的参赛作品汇总,连同作品汇总表统一交组织宣传部(二)。
2.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截稿为9月28日,征文作品截稿为10月28日。
3.各分工会报送书法不少于3幅,绘画或摄影作品不少于1幅,征文作品不少于3篇;
各系报送书法不少于5幅,绘画或摄影作品不少于5幅,征文作品不少于5篇。
4.活动办9月底组织对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进行评审,10月底组织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
五、比赛结果
(一)奖项设置
1.教工书法作品、征文作品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绘画、摄影作品按应征作品数量酌情设奖。
学生书法、绘画、摄影、征文作品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2.教工设优秀组织奖6个,学生设优秀组织奖3个(根据参赛发动情况、参赛作品申报数量、获奖作品数量等综合评比)。
(二)学院对教工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通报表彰,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并纳入党总支(支部)和分工会的年度考核;对学生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通报表彰,颁发奖品和奖励证书。所有获奖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将在全院巡回展出。获奖的征文将登载在校园网上,并择优登载在《株洲职院》报上。
院 工 会
组织宣传部
院 团 委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