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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汽车工程职学院2016下学期实训耗材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总务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04 11:09:21

湖南汽车工程职学院2016下学期实训耗材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邀请

 

一.             招标采购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下学期实训耗材招标(含2017年上学期供货单价)
2.
 项目编号:HQZBCG201607013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实训耗材一批(见附件一)                           

5分类计价,并按系部开具普通发票。

6.本项目整体投标,整体定价,只接受投标供应商唯一方案报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711(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
   2.发售地点: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二楼总务基建处(三),电话:13365814046,联系人:彭老师。采购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招标说明:本项目为实物招标,要求供应商咨询实训老师提供实物样品进行投标报价,联系人:张璐青老师电话:13973365469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10900
  2.开标时间:201607210900
  3.开标地点: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暂定: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7月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单位,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2 “投标人”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3 “耗材”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需向买方提供实训耗材及相关物品。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卖方承担的实训耗材运输、打包、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相关许可资格证书等;

3.2 投标人须具有供货的实力条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和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队伍。

3.3 投标人须具有团体产品制作、配送整体能力的制作规模,完全有能力为售后服务承担各项服务(包括各类相关产品的及时修改、零星增补和调换)。

3.4 投标人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件、质量检验保证措施。

3.5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6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实体、销售企业。

3.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3.8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标书,并附有指定专业检验机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文件。

3.9投标人须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投标费用

4.1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招投标程序、评标原则和办法、服务要求和相关的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

4)技术需求书;

5)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6)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6、招标文件中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5天按招标邀请中说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书面答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到招标文件可能有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2投标保证金

8.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8.4制造商(厂家)授权书

8.5企业简介(含企业综合、质量管理等方面等级或认证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产品获奖证书)

8.6投标人须持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质量跟踪检验保证措施。

8.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物品,同时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有关说明;

8.8质量保证(如检验报告等)和售后服务承诺;

8.9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封面上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9、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9.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均应遵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本次采购只有一包。如有疑问,可向招标方询问,任何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将会视为无效投标。

11、投标报价

11.1每一包投标只允许有一次报价,投标报价本身价、运输费用、装卸费,打包费、各项税金及保险费等。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

12.2此次采购的实训耗材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加工生产期间各类原材料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确立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即为合同包死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价格不予调整。

1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投标人在投标的同时,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税务登记证明(国、地税)、投标人的资信业绩、技术说明及投标人资格中所规定条件的资质证明。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13.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不予退还。

13.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13.7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缴纳质量及供货期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协议。在正常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此项业务后的一个星期内无息退还。

13.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中标厂商或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厂商或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日起60日内。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

15.1投标方应将准备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具有授权书),同时加盖公章;

15.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5.4投标报价应为最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文件袋密封,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文件袋上标明 “正本”、“副本”及“于开标之日前不准启封”字样;

16.2对未按规定或未经密封处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的投标。

17、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7.1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1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总务基建处()

17.3若出现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4招标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五部分、开标和评标

18、开标、唱标

18.1招标方根据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参加招标会议的人员最多为3人。

18.2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唱标人拆封唱标。

18.3投标文件如有下列错误,投标人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A 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B 文字与图形不符,以文字为准。

19、评标委员会

招标方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20、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对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询标是评标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表必须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20.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21.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其内容是:

1)资质证明;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招标文件必须完整,全部打印(要求手写签署的除外)不得涂沫、加行、改写;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额度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签署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1.2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和类别;

5) 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小组将视作投标商自动弃权;

6) 在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服务承诺;

7)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及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2、评标原则

22.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2.2评标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人;

22.3评标时依据投标人的报价、所报产品的材质、质量、交货期限、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资信及履约能力和其他优惠条件等进行评议,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条件,确定最终中标人;

22.4评标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原则。

23、评标办法及标准

23.1评委进行评议,就各厂家产品价格、质量、工艺水平、业绩和售后服务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满分100分。

23.2商务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以投标价最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分值为70分,其它报价按每高1%0.5分;

2)服务承诺占20分,投标商满足招标书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可得20分。

23.4技术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技术标占1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的标书内容、标书制作质量等进行分级、排序和综合评分。一级得10分、二级得8分、三级得6分、四级得4分。

23.5根据上述评分标准,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5年7月8

 

 

附件二:

一、投标函格式

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的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事项: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中标后    天内供货,      日前交货。

    (2)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3)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 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 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货物在规定的时间交货。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址:                      

   编:                      

   话:                      

   真: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                

    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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