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从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传来消息,我校荣获“湖南省2016届省级文明单位”。这是我校继2010届省级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院以株洲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文明单位创建总揽事业发展全局,突出学校党的建设、办学内涵建设、师生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四个创建重点,大力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课堂、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修身等系列创建活动,大学生“思想导师制”等多项工作在国家、省级会议上推广,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8所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数十项。
据悉,湖南省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份进行。被评选命名后,可保持荣誉称号三届。三届之内,由省文明办会同各市州文明办以及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由省文明办提交省文明委审议后,报省委、省政府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