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关于2018年度株洲云龙示范区综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株云龙管综函[2019]18号)文件中获悉,我校荣获“2018年株洲云龙示范区综治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称号,是此次全区唯一获得先进单位的高职院校。 据悉,本次考核是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由区综治委组织有关部门对2018年度全区综治工作进行评定。其中,先进单位21个,合格单位49个。 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区综治委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开创安全稳定综治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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