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
作者:教务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505    更新时间:2010/5/5

 

                           株职院办[2007]14号

为了有效监控与评价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形成动态监控及定期评价并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方位跟踪教学活动,使教学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体系基本架构

初步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五全”模式。即树立“全面素质教育质量观”,对影响教学质量内、外部要素进行“全面分析”,对教学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在监控力量上实行“全员参与”,对教学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全方位监控”。整个体系由教学指挥系统、教学监控系统、教学评估系统和教学信息反馈系统组成,四个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紧密相关,贯穿教学的各环节和全过程,通过四个子系统对教学工作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控制。从教学计划制订到教学质量评价,从课堂教学到实习实训,在教学工作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建立了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

参与学院全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部门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务处、实训中心、督导办、评估办、就业指导办公室、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各系部、教研室等。教学质量监控为五级监控与评价系统和六位一体反馈系统,见以下示意图:

1、监控与评价系统

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督导办

教务处

实训中心

专业指导委员会

系部教学督导组

教研室

 

 

2、反馈系统

 

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师

学生教学信息员

就业指导办公室

用人单位

教学督导办

教务处

实训中心

实训中心

教研室

系部教学

督导组

 

 

 

 

 

 

 

 

 

 

 


 

二、监控与评价的主要内容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2.教师实践教学质量

3.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质量

4.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

5.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情况

8.毕业生质量

9.其他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监控与评价主要依据

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是保证学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有力保障,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主要依据以下规章制度开展:

1.《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

2.《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3.《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团工作规程》

4.《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实施办法》

5.《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6《株洲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7.《株洲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8.《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

9.《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0.《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范》

11.《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12.《株洲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管理规定》

13.《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14.《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指导性方案(试行)》

15.其他有关教学质量管理的文件

四、职责分工

1.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要监控专业教学计划、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指导教务处、实训中心及各系部抓好教学基本建设。

2.督导办:主要监控和评价教务处、实训中心及各系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向教学工作委员会、各系部反馈各种教学质量信息。

3.教务处、实训中心:主要监控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负责向教学工作委员会、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质量状态。

4.各系部:主要负责监控本系部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分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5.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监控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及校企合作办学等。

6.教研室:主要负责监控本教研室教师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分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7.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反馈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师教学质量的信息,为学院领导及有关教学部门改进教学管理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信息依据。

8.就业指导办公室:主要负责调查、搜集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向教学管理部门和各系部提供有关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为学院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五、监控与评价方式

(一)质量检查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该项检查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教学日常检查:由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值周小组,每天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每周进行小结,填写有关表格存档。

2.定期检查:即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专项检查:即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授课计划检查、试题命题与改卷的检查等。

4.随机抽查:由教务处、实训中心、教学督导办等部门组织对教师授课的教案、学生的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抽样检查。

(二)教学测评

每学期由教学处组织全校师生根据《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实施办法》开展教师教学质量与职业道德测评及教师评学工作,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定性定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各班级的学风、班风。

(三)信息反馈

参与反馈的部门有: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就业指导办公室、各系部、各教研室等。教学质量内部信息反馈,主要通过学生教学信息员和系部教学督导组两种渠道进行。

1.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主要由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本班级的教学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建议,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教务处、系部等教学管理部门反馈。

2.系部教学督导组反馈:系部教学督导组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员工作例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及时将教学情况通过系部、教研室反馈给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并做好反馈的记录。

(四)会议会诊

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依据其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对专业教学计划等进行会诊,严把人才培养方案质量关。

(五)管理纠偏

教务处、教学督导办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对系(部)及每位教师在执行学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限期整改。

(六)奖惩处理

将教学质量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教师及系部年度目标考核评选挂钩。

1.学院设立教学质量优秀奖和优质课奖、讲课比赛奖等奖项,对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学院对连续3个学期讲授本专业课程(即该教师最后学历专业的相关课程)教学质量测评排在最后5名的教师进行告诫,限期整改;对连续两个学期教师职业道德不合格教师取消其教师任职资格。

(七)质量跟踪

由就业指导办公室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要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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