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的补充规定一
作者:教务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846    更新时间:2010/5/4

 

株洲职院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

的补充规定一

为了促进“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强化教师和学生的文明意识,将学院“两创”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1、老师要注重礼仪和着装,在传播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以自己的言行举止、礼仪礼貌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对学生的言行举止发生作用。

2、请任课教师严格考勤,除 “安排学生有特殊教学目标的学习性任务” 并被教务处认可的请假外,任课教师对未到学生一律记旷课,其他请假手续一概不予认可,以保证课堂教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特殊教学目标的学习性任务包括:①因参加省市各级技能竞赛而另外组织训练;②因参加不定期的校外实习实训,如汽车系组织学生参加的不定期的 “汽车消费节”等情况;③其他有特殊教学目标的学习性任务。

3、任课教师对学生要从严要求,维护自身权威。督促学生树立文明意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将食物带入课堂;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进课堂;保持正确的坐姿。对上课无理取闹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并酌情上报学生所在系部进行严肃处理。如系部有处理不及时或没有处理意见等不配合教育的现象,请任课老师将上报教务处。

4、教师在使用各种教室、多媒体设备、实训设备时,要保持教室清洁;仪器设备摆放相对整齐;学生实训工作服穿着统一整洁;课后设备还原、门窗关闭、使用情况详细登记。

5、从本月开始,督查教师将强化对未听课学生的判断,与课堂关系不大的行为都将视为未听课,如①计算机房课堂上未跟上或甚至不理睬教师教学进程而正在操作不相关步骤的行为;②体育课中学生在进行不相关活动的行为,如上篮球课,学生却在踢足球等。③能较明显判断出学生在走神的行为,如坐着睡觉等。

6、请各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的学习风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专心听课,不接打电话,不左顾右盼,高谈阔论、随意进出教室。

7、为方便督查老师的检查,请上课老师保持教室后门处于打开状态。

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全面实践“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过程动化”、“教学成果固化”的理念,从而切实提升课堂教学吸引力,是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全院教师要勇于实践,超越自我,才会有所成效。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11月1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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