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湖南省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39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各高职高专院校、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了我省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3月7日至1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我厅职成处。
联系电话:0731-88882736(中职),84714893(高职)。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楼908室。
邮政编码:410016
附件: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湖南省推荐名单公示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