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模范职工小家评比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引导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双高”建设做贡献,学校工会决定开展模范职工小家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与要求
学校各分工会按照《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湘工发〔2018〕2号)标准要求,在以下各方面开展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民主管理、科学维权,服务职工、扶贫帮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服务发展、提升素质。在加强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凝聚职工建功立业、切实履行维权职责、热忱服务职工群众、自身建设基础扎实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职工群众认可的基层工会组织,经校工会审核并报党委会批准可命名为学校“模范职工小家”。
二、名额和办法
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拟命名模范职工小家1-4个。评比、命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职工信赖的基层工会组织推选出来。拟命名的模范职工小家,必须经本单位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职工群众认可率达不到创建标准的,不能命名。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比工作,以此作为深入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评比活动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切实让参评过程成为全面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2.认真填报资料。认真对照《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模范职工小家信息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表格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相应栏目由相关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在2021年11月30日前,将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报学校工会。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附件:1.模范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2.填表说明
3.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4.模范职工小家信息汇总表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