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职工工作餐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9-13

根据学院党委会议精神和院长会议安排,为理顺关系,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院本部工作的人员。中专部、驾培中心可参照执行。)

一、工作餐管理

教职员工工作餐的管理由工会办负责协调监督管理,用餐人员和标准核定由人事处负责,总务处负责工作餐供应、充值与结算的管理,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

1、享受工作餐人员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员工及聘用制员工;系部聘用的来校兼课的兼职教师,如果上午34节有课,则当天提供一份工作餐。

2、享受工作餐补贴的天数为:全年按10个工作月(上、下期各按5个月),每月按22个工作日为基数计算。每月再根据考勤、加班情况在基数上增、减天数后确定实际发放的天数。

3、从201491起,学院按照每餐每人10元标准按月拨付到教工的就餐卡。

4、职工因病、事假、旷工等各种没有在岗的和外出出差、培训、开会享受了餐费补贴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工作餐补贴。

5、学院、部门安排加班需在学校用餐的可增加工作餐的补贴天数。

三、餐卡充值、结算与管理

1、餐卡制作。由总务处依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二搂消费。第一次办卡费用由学院承担。新进人员,参照本条执行。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人事处。

2、餐卡充值。从次月起每月由本人持卡或部门集中统一按规定时间段到总务处机房办理充值。个人充值需带工作校牌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充值。

3、每月2号前由各系部、部门如实上报就餐人员和金额,每月3号由人事处核准人员和金额后报总务处,每月4号总务处将人员经费充值到位。次月5号由财务处与总务处结算。

4、餐卡遗失。本人应尽快到总务处机房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流程: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处审核—总务处制卡)。补卡需根据系统管理的要求,两天后由本人持工作校牌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卡的成本费由本人承担。

5、每学期由财务处协同总务处负责对教工餐费结算并清零。

四、工作餐服务与管理

1、教工餐厅二搂主要为教职员工服务,每个工作日中餐不能接待学生。每个工作餐日供应不能少于10个菜品,荦素搭配,主料要足,明码标价,并配有免费汤,教职员工可依据需求消费。

2、教工餐厅应根据学院工作性质、人群结构、民族习惯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积极丰富工作餐品种,尽力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

3、工作餐质量由工会办分批组织各分工会会员协同审计、总务、人事、财务处相关人员定期督查(每月1-2次),每次有检查实录,有成本核算,并将结果作为学校财务与教工餐厅结算的依据。

4、餐厅服务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教职工就餐,在教职工供餐期间,禁止学生及其他人员在教工餐厅用餐。

5、餐厅负责为每位员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职工本人送到指定地点,由餐厅人员进行刷洗、消毒。

6、严格各项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及原材料安全。

7、学院将不定期地对工作餐的品质进行检查和满意度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学校可给予每次100500元的处罚。

五、教职工就餐要求

1、教职工在餐厅排队按顺序取餐,禁止徒手或自行翻选食品,不得边取食物边说笑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2、严禁浪费行为,做到吃多少打多少,践行光盘行动。

3、教职工用餐时不得将残渣、纸巾、果皮扔在桌面或地上,保持桌面、座椅和地面的整洁卫生。

4、用餐完毕后,自行将餐盘的剩余残渣等废弃物倒进指定的盛桶,各类餐具按指定要求放置,按次序离开餐厅。

5、职工就餐期间,因不文明就餐或违规违纪而造成事端,酌情扣该职工100200元。

6、教职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严禁在餐厅用餐,应自觉遵守。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4910

备注:教职工工作餐于本学期915日开始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