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2021〕51号
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学院同意熊兰芝等3名同志为202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若有异议,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教师处反映。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一览表
纪委电话:22111056
教师处电话:22111069
电子邮箱:23104738@qq.com
教师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