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公告
作者:教师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398    更新时间:2021/7/1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共3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如实填写《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202172717时止。

(三)报名地点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810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号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高校教师应知应会知识。

(三)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

所有岗位均需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在教育过程中运用教育理论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特长测试

    “辅导员1”岗位需要进行特长测试,特长测试采取参与篮球竞赛的形式进行。特长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篮球基本功、团队配合等能力。

六、成绩合成及合格分数线

“辅导员1”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特长测试成绩×40%。

“辅导员2”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辅导员1”岗位特长测试成绩高的排前“辅导员2”岗位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辅导员1”岗位设置特长测试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70分。得分低于70分者,则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电话:

0731-22111070   刘老师  陈老师

(二)举报监督电话:0731-22111055

附件

1、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计划及岗位条件

2、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报名表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7月19日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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