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生活指导教师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生活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共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岗位其它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填写《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生活指导教师报名表》。
(二)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5日17点。
(四)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汽车楼810室。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电话:0731-22111070,15574169685
(二)举报监督电话:0731-22111055
附件:
1、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生活指导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2、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生活指导教师报名表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