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298    更新时间:2013/3/6

  湘教通〔201384

 

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

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59号)要求,现将2013年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为完善工作规程,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公开、公平、透明进行,我厅建立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sb.hnadl.cn/t)。请各有关学校登录该平台,在310日前完成与本科学校合作的专业对应申请(这是学生网上报名的前提), 省教育厅于313日前将各专业对应合作情况审核结果反馈到相关学校。

2013年开始,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专升本”。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3315-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学生报名后,推荐名单由各学校41日前确认,410日前完成公示(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各本科学校于415日前将审核确认参加2013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t上报我厅高教处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2013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2);2013年“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3);我厅于425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反馈各本科学校,由各高校严格按通过的名单组织考试。

二、选拔确认

各本科院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按专业、按参加考试学校、按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拟选拔名单;拟选拔名单须经合作的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确定。接收“专升本”学生的各本科院校于201365日前“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t)上将正式确定的“专升本”注册数据信息上报省教育厅。我厅高教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于68-9日对 “专升本”学生学籍注册信息进行审查注册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学校正式报告、2013年“专升本”学生注册名单(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4,一式三份)、2013年“专升本”注册情况汇总表(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5)。确认注册名单于618日前反馈学校(同时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反馈,学校和学生均可查询注册审核结果)。

三、其他事项

1、有关“专升本”的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59号)执行。

2、因是首次启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为加强交流与沟通,请各学校具体负责操作该平台的老师加入QQ群(群号为290579328,在平台操作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络:

蒋老师Emailnullspace@qq.com  QQ25621168 

手机:13707438644

何老师Emailhysuser@163.com QQ:122685339 

手机:13787909041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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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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