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文明课堂建设,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考核力量,即由教务处、督导室和学工处共同对文明课堂有效性进行综合考核,采取点面结合的评价方式,既查实到课、听课学生人数,也注重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促使文明课堂创建工作制度化和科学化。现对文明课堂的评价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有效系数仍分为“到课率”和“听课率”两部分。学院前期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的文件和补充规定一、二、三所有要求仍适用课堂教学。
二、调整内容
1、月度系部对老师的考核:有效系数=到课率*30% +听课率*70%,各系部教师月度排名结果于下月5日之前报教务处,并注明前10%和后15%。
2、督导室、学工处、教务处三部门联合对全院文明课堂情况进行检查。
3、学工处将到课率纳入每月系部的考核,将全院到课率作为常规重点工作来抓。
4、系部教学线与学工线实行联动,学工线将对学生请假进行有效控制,学生到课率与辅导员考核挂钩。
三、深化内容
学院及系部应将工作的重心转到内涵建设上来,积极主动采取各种措施,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1、教务处、督导室、系部要深入课堂听课,重点听每月课堂教学有效系数考核排名在全系后15%和前10%的教师的课,并作出交流与沟通。
2、各系部要以文明课堂为载体,将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将项目建设的成果呈现到课堂上来。
3、各系部要以文明课堂为载体,开展示范课、公开课等竞赛活动,将课堂内涵建设提升;学院将不定期举办全院的示范课竞赛活动。
4、各系部要针对实际情况创新的开展文明课堂创建工作,学院将不定期举办文明课堂建设的论坛活动;同时在教学工作简报上将各系部文明课堂建设成果、好的方法等进行交流。
本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督导室 学工处 教务处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