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文件
湖汽院教﹝2014﹞13号
关于印发《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系部
教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组织制定了《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并已经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二○一四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系部教学工作 考评办法 印发 通知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共印5份
附件: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系部
教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学院在教学管理中的宏观指导作用和系部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调动各教学系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考评对象为学院各教学系部。考评时间以学年为单位。考评重点是教学常规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重点项目、教学教研成果等。
二、考评原则
1.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意系部目前的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又要注意其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力度,教学水平的稳定与提高。
2.重点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重在规范、重在发展、重在办出特色、重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性原则,使考评体系能正确地体现教育、教学改革及其发展的方向。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工作由院教务处组织实施,每学年考评一次(可与学院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二)考评采用量化积分制,每月考评最后一名计1分,每前进一名增加1分;学年结束计算总分,学院根据总分排名进行奖惩。
(三)月度考评细则
1.教学常规(80分)
(1)“教学运行管理”(30分):包括日常教学、技能鉴定、考试考核等运行管理,实行扣分制,可以出现负分。教学差错扣2分/次、教学事故扣4分/次、严重教学事故扣10分/次;教学6S管理不到位,一次扣1-3分;系部督导不到位(如日常巡查记录不齐全等),一次扣2-4分。
(2)“教师教学评价”(30分):以当月专兼职督导对系部教师(含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听课评价平均分*30%计入。
(3)学生到课率和听课率(20分):按照学生到课率、听课率分别排名,第一名的系部计10分,第二名计9分,以此类推。到课率和听课率计算办法由督导室另发。
2.专项督导(加分)
教学专项督导采用项目积分制。学院将定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不定期开展系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文件与档案、二级督导工作、考试工作、教研室工作、大学城空间建设、学生评教等重点项目的专项督导。
每次专项督导都将对各系部进行划等或排名评价,按照等级或名次给系部分别计0~5分,等级或名次最好的系部最高加5分(或者最后一名记0分,每前进一名+1分)。
3.重点项目(加、扣分)
教学重点项目的加分主要实行“申报认定制”。
(1)技能竞赛
①加分项:
省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国家级的分别加5、4、3分。
②扣分项:
申报参赛没有获奖(取得名次),由教务处联合参赛系部进行原因分析,对于主观原因造成后果的酌情扣1-3分。
(2)技能抽查
①加分项:
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和院级课程技能抽查获优秀的专业所在系部分别加5分和2分。
②扣分项:
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和院级课程技能抽查不合格的专业所在系部分别扣5分和2分。
(3)重点项目
①加分项:
国家级、省级立项和通过验收分别加10分和5分;项目在建过程中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校内外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由项目管理部门界定后另加1-5分。
学院开展的教研教改项目,分年度依据申报和通过验收情况(主要是数量)进行系部排名,酌情加0-5分。
②扣分项:
学院指定系部承担申报的国家和省级项目,系部没有按要求提交材料、经学院开展分析会认定是由于主观的不重视造成没有立项,均酌情扣1-5分;立项国家和省级项目,验收(含中期、终期、不定期)未通过(或暂缓通过),对项目所在系部扣5-10分。
4.教学活动(加、扣分)
学院内部各种教学活动,按照组织情况和工作效果评定系部等次,一等加2-4分,二等加1-2分;不参加的酌情扣1-3分。
四、考评结果与奖惩
1.学年教学工作考评总分前二名的系部,学院授予“教学工作先进系部”荣誉称号,并给予以下奖励:第一名奖励10000元,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优秀比例数上浮10%;第二名奖励6000元,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优秀比例数上浮5%。考评总分最后一名的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优秀比例数下浮5%。
2.学院授予“教学工作先进系部”的系主任、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优秀教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500元奖励。
3.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本考评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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