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教务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148    更新时间:2010/5/4

 

株职院教字[2009] 号

 

关于下发《株洲职院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

教学质量”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课堂是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主渠道,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营造文明校风、创建文明校园的主要窗口和重要抓手。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文明高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文明高校内涵,提升文明高校品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课堂成为展现全院师生文明风采的主要阵地,经学院党委、行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的活动,同意下发《“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实施办法(试行)》,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株洲职院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 学院  创建文明课堂  实施办法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共印12

 

 

 

株洲职院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

教学质量”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课堂是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主渠道,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营造文明校风、创建文明校园的主要窗口和重要抓手。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文明高校创建活动的开展,丰富文明高校内涵,提升文明高校品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课堂成为展现全院师生文明风采的主要阵地,学院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文明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长:颜莉芝、邓志革

常务副组长:陈忠林

副组长:彭 举  黎修良  汪炎珍  瞿维中  熊振倜  高 兴

谭李华

主要成员:刘平国  雷久相  陈光强  侯建军  徐保国  刘明星刘光明  阙立红  陈艳平  彭青松  李步青  刘海渔  刘海雄  刘任庆  何立志  杨志茹  黎云凤  周文洁  朱双华  张樨蕊

 谭立志

二、主要措施

本办法以学生课堂到课率和听课率为抓手,以提升学生课堂直接收益为根本,通过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等行为,从而达到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具体措施如下:

1、教务处与院督导办通过日常抽查各系部课堂的到课率和听课率,计算出每月各系部课堂教学的有效系数(有效系数=到课率*听课率),教务处将运用每月的有效系数对系部进行评比,作为系部月度和年度考核的核心指标。同时重点关注精品课程的课堂教学,对于课堂有效系数低的精品课程(平均有效系数低于80%),学院将取消其验收资格。下一个月,教务处和督导办要重点检查有效系数排名在后两名的系部的教学常规。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要找有效系数排名在后两名的系的系主任谈话。

2、系部督导机构必须对本系部教师每月课堂有效系数进行考核并进行统计,同时将结果于下月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内在本系部内通报,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和院督导办。

3、对每月课堂教学有效系数考核排名在全系最后20%的教师,系部领导要听该教师的课,学院蹲点领导和系部领导必须与其谈话并做好记录,帮助该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有效系数。同时,该教师在之后的一个月要听教学有效系数高、互补性强的教师上课至少4堂,同时做好记录,写出体会,直到有效系数提升至规定范围。系部、教务处和督导办要重点检查该老师的教学常规。

4、对全院每月课堂有效系数考核最后五名或课堂有效系数考核连续两个月排名在全院后20位的教师,教务处将组织学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听该教师的课,找其谈话,帮助该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有效系数。

5、教师每学期(每年)的综合考评得分=有效系数*考核总分,考核总分根据学院和系部的规定进行,主要包括常规考核得分、科研分、学生测评分、就业工作考评得分和其它奖罚分等。综合考评得分作为教师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人事调整、工作安排等最主要的指标。各系部对于综合考评得分在后10%的教师,要限定下期(年)上课的工作量,并且必须听课30节以上。

6、学院在每月初对上一个月创建文明课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系部、班级及教师授予月度“文明系部”、“文明班级”及“文明教师”称号,并在公布栏内向全院公布。其中“文明系部”由教务处与督导办评定,“文明班级”和“文明教师”由系部按本系的10%推选上报教务处与督导办。

7、学院在每年底根据每月结果,组织评选年度“文明系部”、“文明班级”及“文明教师”,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8、学院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为系部、教师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系数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优质服务,院督导办、考核办要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职能部门的工作实行监控与督导。

9、各系部、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切实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以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为目标,探索适应职业教育特点和学生实际的职业教育模式,优化教学资源,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和模式,因材施教;同时,每位教师要更新观念,增强职业化意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10、到课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听课率=(实到人数-未听课人数)/实到人数。

11、学生以下情形视为“未听课”:

① 趴在桌子上睡觉;

② 玩手机等与课堂无关的物品;

③ 交头接耳,讲小话;

④ 看与课堂无关的小说等报刊书籍;

⑤ 上课吃早餐、零食等;

⑥上机操作时玩游戏、聊天等与本堂课无关的内容;实训课中随意走动、不听从教师安排、不遵守操作规程等行为;

⑦ 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和不符合学生文明规范的行为。

12、本办法从学院正式颁布之日起实施。

1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10月10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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