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共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下列岗位所需条件:
1、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能力。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表达能力。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填写《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报名表》。
(二)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1张近期2寸正面红底照片(后面备注姓名)。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8月23日17时止。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201室组织人事处。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是否递补,视情况决定。如须递补,由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报党委会批准。决定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享受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电话:0731-22625951 刘老师、杨老师
(二)举报监督电话:0731-22625965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9.08.20
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