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2312    更新时间:2019/2/10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主要从事全日制高等专业和职业中等专业教育,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

依照学院章程管理内部事务,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学研合作、社会服务和文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参与国际交流,依法与过(境)外政府、教育机构、企业等开展人才培养、技术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品质。依法实行校务公开,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和资源,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学院经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完善学院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和法律监督。保护学院资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机构设置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包括八院八部及附属中专学校株洲市交通技工学校,八院:车辆工程学院、车辆运用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士官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部:思政(公共部)、发展规划部、教学工作部、综合管理部、后勤服务部、发展保障部、合作交流部、学生工作部。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含学院一家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新校区建设补助、高校(含高职院校)国家奖助学金、中职部免学费经费补助等专项经费。

我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1463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35.6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635.66万元,其中,教育14635.6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205.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430.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635.66万元,比上年增加17.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240.16万元,比上年减少1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192.34万元。包含:专业设备购置3776.73、办公设备购置169.61万元、印刷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160万元、会议费10万元、车辆维修、保险、加油16万元、教学实训用车购置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46931平方米;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63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5.08万元,项目支出430.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

“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72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增加为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用于学院服务“一带一路”境外办学、学习交流、培训。公务接待费节约2万元。

(八)其他事项

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工资福利

        表六: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表七:基本-个人和家庭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般-工资福利

        表十一: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表十二:一般-个人和家庭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

        表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六:“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七: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八:专项绩效目标表

        表十九:专项资金汇总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一:2019年湖南汽车学院预算表

附件二:2019年湖南汽车学院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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